今年实现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是党中央向全国人民作出的郑重承诺,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必须如期实现。要落实好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继续聚焦“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对未摘帽贫困县和贫困村实施挂牌督战,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加大就业扶贫力度,优先组织贫困劳动力返岗务工。加快脱贫攻坚项目开工复工进度,鼓励企业更多招用贫困地区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支持扶贫龙头企业、扶贫车间吸纳当地就业。深入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组织好产销对接,解决因疫情等造成的贫困地区农产品卖难问题。加大产业扶贫力度,用好产业帮扶资金和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允许地方今年酌情调整优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政策,加大产业扶贫项目奖补力度。加快易地扶贫搬迁、农村饮水安全等脱贫攻坚“扫尾”工程开复工和建设,细化落实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措施,补齐大型安置区配套教育、医疗设施等领域短板。扩大以工代赈建设领域、实施范围和受益对象。把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保障范围,完善大病兜底保障机制,解决好因病因疫致贫问题。对存在返贫风险的近200万和存在致贫风险的近300万人群实施针对性预防措施,建立促进贫困群众稳定脱贫和防止返贫的长效机制。深化定点扶贫。支持革命老区脱贫攻坚和振兴发展。压茬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巩固脱贫成效,全力让脱贫群众迈向共同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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