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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国识别码】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

中国的国际身份和地位,突出地表现在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的重要身份上。

联合国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成立的由主权国家组成的国际组织,致力于促进世界各国在国际法、国际安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权及实现世界和平方面的合作,现在共有193个成员国。安全理事会是联合国的重要机构。根据《联合国宪章》的规定,安理会负有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责任,是唯一有权采取强制行动的联合国机构。安理会由15个理事国组成,其中5个是常任理事国,另外10个非常任理事国由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两年。自联合国成立以来,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在维护世界和平、解决地区冲突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五大常任理事国均为联合国的创始成员国。1945年制定的《联合国宪章》第23条第1款中明文规定:“中华民国、法兰西、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及美利坚合众国应为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1958年起,法兰西改称法兰西第五共和国。197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在联合国及安全理事会的席位,台湾国民党政府代表被驱逐。1991年,苏联的席位由俄罗斯联邦继承。

按照宪章规定,“凡非程序性决议案,必须得到安理会15个理事国中至少9票以上赞成,并且5个常任理事国中没有一国投反对票才能通过”。这实际上赋予了常任理事国以否决权,只要一个常任理事国投反对票,决议就不能通过。正是这种否决权,使常任理事国享有了特殊的重要地位。

近代以来,中国国际地位低下,饱受列强欺凌。仅俄罗斯就从中国掠走了150多万平方公里的领土。日本军国主义的侵略,使中国遭受了最大最惨烈的伤害。20世纪三四十年代,中国人民英勇抗敌,不仅取得了抗日战争的胜利,而且对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作出了重大贡献,提高了自己的国际地位,第一次被美国等国认可为世界四强之一。中国积极参与发起创建联合国,为战后事宜处理和构建国际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

1942年1月,世界26个国家签署《联合国家宣言》,结成世界反法西斯联盟。虽在战时,但中国就开始考虑如何吸取国联教训、在战后建立一个世界安全机构的问题。1942年1月5日的《大公报》发表社评,提出了这一问题。年中,国民政府国防最高委员会内设国际问题讨论会,拟出《国际集团会公约草案》,建议战后由四国保障和约的执行。在开罗会议上,中国强烈希望设立四国机构或联合国机构,以维护世界和平。

1943年10月,苏、美、英三国外长在莫斯科举行会议,讨论战时合作及战后世界安全机制问题,通过了《关于普遍安全的宣言》,首次倡议建立一个普遍性的国际组织以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但是否应让中国签署宣言,存在分歧。苏联外长莫洛托夫坚决反对中国签字,不承认中国已成为四强之一,声称,如果中国与苏联一起参与这一宣言,会造成日本对苏挑衅的借口。美国总统罗斯福指示外长赫尔,要坚持四强观念,即使达不成协议也在所不惜。两个三国宣言也不如一个四国宣言。所以赫尔坚持让中国签字,认为“将中国从四国宣言中排除是不可思议的。我国政府认为,中国在战争中已经作为四大国之一出现在世界舞台上”。苏联被迫无奈,只得接受了美国的主张。10月30日,三国外长和中国大使共同签署了这一宣言。

1944年8月至9月,美、英、苏、中在华盛顿敦巴顿橡树园举行会议,建议将准备建立的国际组织定名为联合国,规划了《联合国宪章》的基本轮廓。中国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提出了大量的建议。尤其有三个方面的重要建议被英、美所接受:一条是处理国际争端应该注重国际正义与国际公法原则;一条是联合国要提倡、要研究国际公法(的发展和修改);再一条是经社合作组织、经社理事会要注重发展文化和教育(合作)。最后这三条被称为“中国建议”吸收到《联合国宪章》里。

1945年2月,雅尔塔会议决定,由美、英、苏、中四国共同发起在旧金山召开会议,制定《联合国宪章》。

为此,中国着手组建代表团。蒋介石曾想由国民党政府一手包办。中共向国民党严正交涉,要求参加代表团。2月18日,周恩来致电正在调停国共关系的赫尔利,提出参加旧金山会议的正当要求,指出仅仅由国民党指派的代表团不能代表中国。

赫尔利将此事报告罗斯福。3月15日,罗斯福给蒋介石打电报,表示中国代表团应该有中共代表参加。蒋介石不得不表示同意,遂要求中共提出三个名单供他们选择。中共提出周恩来、董必武、秦邦宪三位人选。顾维钧建议董必武作为代表。

最后,中国代表团成员为宋子文、顾维钧、王宠惠、魏道明、董必武、李璜、张君劢、胡适、吴贻芳、胡霖。代表中民主党派成员2人,中共代表1人,合在一起占1/3,另外有无党派人士3人。

4月25日至6月26日,联合国制宪会议在旧金山召开,包括中共代表董必武在内的中国代表团参加会议。6月26日,通过《联合国宪章》。10月24日,《联合国宪章》开始生效,联合国正式成立。按宪章第23条规定,美、苏、中、英、法成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国自近代以来第一次跻身世界大国的行列。

1945年6月26日,在美国旧金山举行《联合国宪章》签字仪式。签字仪式长达8个小时,由50个国家的153名代表按顺序在五种文本上一一签字。安理会常任理事国首先签字,而中国按顺序被排在了第一位,之后是苏、英、法代表团,美国作为东道国最后签字。

在签字仪式上,中国代表没有使用外国的钢笔,而是带进了中国的文房四宝。在全世界注视下,当场研磨了一砚台纯净的墨汁,然后由接替首席代表宋子文的顾维钧签字。中共代表董必武也作为正式代表签了字。

这一用毛笔签字的细节,具有极为丰富的象征性意义。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中国曾经屈辱地被迫在无数的不平等条约上签字。1919年巴黎和会时,中国第一次拒绝在不公正的协议上签字。这一次,是中国昂首挺胸第一个在胜利的宪章上签字,而且使用了中国文明的标志性方式。它表明,中国人民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中的作用和贡献得到了世界的承认,赢得了世界的尊敬。中华民族和中华文明终于从百年屈辱中站起来了!

从联合国成立开始,中国就成了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在国际舞台和联合国事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这一席位仍由已经在大陆战败而逃往台湾的国民党政府占据。1961年,第十六届联大将中国代表权问题列入议程。1971年10月25日,第二十六届联大以76票赞成、35票反对、17票弃权的压倒多数通过著名的第2758号决议,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一切合法权利,从而也就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取代台湾当局担任了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从此,中华人民共和国积极参加联合国安理会事务,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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