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在深化改革中,要坚持和落实党的建设和国有企业改革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建工作同步开展,实现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和工作对接,确保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得到体现和加强,坚决防止以深化改革为名,在一片加强声中弱化党的领导、削弱党的建设。”
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的有机统一,放弃或忽视其中任何一点,都不可能实现党的领导。
坚持国有企业党的领导,不能含含糊糊的,要坚决澄清讲国有企业只讲经济属性、忽视政治和社会属性的模糊认识,坚决摒弃认为国有企业只要赚钱就行、少讲党的领导的错误观点,坚决纠正忽视党的建设优势、丢掉国有企业重视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光荣传统的错误做法,坚决反对借口同国际接轨、把党的领导和党建工作同生产经营对立起来、弱化甚至否定党的领导和党建工作的错误做法。
新征程上,国有企业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坚定成为我们党赢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胜利的重要力量。
要把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坚持建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不放松,从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制度严起,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
坚持党组织对国有企业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不能变,着力建设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队伍。
推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进头脑,引领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工作。
持之以恒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决查处靠企吃企、关联交易、设租寻租、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
新征程上,国有企业必须持续深化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统一、党管干部党管人才与市场化选人用人有机统一、党组织设置与企业组织架构运行有机统一、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有机统一、党内监督与出资人监督和企业内控机制有机统一、党建责任与经营责任有机统一,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