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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唱祖国”2024中国青少年声乐大赛活动通知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大力发展和繁荣音乐创作,同时为更好地培养、扶持中国青少年歌唱伟大的党、歌唱伟大的祖国;进一步搭建好青少年声乐学习和交流的国家级平台。第十九届“永远跟党走”主题教育活动组委会为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兹定于于8月5日至8月8日在京举办“歌唱祖国”2024中国青少年声乐大赛,充分展现中国青少年声乐演唱水平和声乐艺术教育成果,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歌唱伟大的党、歌唱伟大的祖国 二、参演对象 分组及曲目要求 1、童声组 注:初赛、决赛均可使用伴奏带(伴奏自备)。 2、民族唱法组 注:初赛、决赛可使用伴奏带(伴奏自备); 3、重唱组(2-8人) 注:①初赛、决赛均可使用伴奏带(伴奏自备)。 ②重唱组无需指挥。 ③重唱组合中有年龄差异需按照本组合中最大年龄的选手参报组别。 三、赛事程序: 全国初赛:2024年4月-6月(各分赛区初赛时间以当地时间发布为准) ●初赛地点:各省、市、自治区组委会 ●复赛时间:2024年6月-7月(各分赛区复赛时间以当地时间发布为准) ●复赛地点:各省、市、自治区组委会 * 各分赛区的初赛、复赛由当地承办单位负责组织和选拔,具体流程和规定由各分赛区承办单位参照本章程并根据各分赛区实际情况确定。 *无分赛区的地区选手可以通过提交视频参加线上初赛、复赛,详细信息请关注“永远跟党走主题教育活动”公众号,添加微信号fxw13601231212进行咨询。 四、全国总决赛 ●决赛地点:北京会议中心 ●决赛时间:2024年8月5日-8日 * 总决赛日程安排请关注“永远跟党走主题教育活动”公众号后续发布的通知。 五、赛事奖项 (一)参赛者获得奖项: ●进入复赛一、二、三等奖选手可晋级全国总决赛。同时荣获省地市获奖证书及奖牌 ●未晋级复赛选手可获得初赛的优秀奖证书 (初赛以分赛区组委会实际发放奖项为准) (二)参赛者获得奖项:全国总决赛 1、根据总决赛分数,全国组委会颁发对应的金奖、银奖、铜奖及优秀奖。 2、获得金奖成绩的原创节目,全国组委会颁发奖金和证书,例如:“全国最佳红色原创词曲可荣获北京德艺双馨公益基金会专项基金奖励3000元、5000元、8000元、10000元”。 3、推荐学校获得金奖的选手总数达到15名,全国组委会授予:“全国艺术教育示范基地”牌匾。推荐学校获得金奖的选手总数达到30名,全国组委会授予:“全国美育浸润校园先进单位”牌匾。 4、学校校长在组织比赛中获得金奖的选手超过30名,全国组委会授予选手所在学校校长:“全国艺术教育家”荣誉称号证书。 5、学校教师所指导的选手获得金奖以上成绩的,全国组委会颁发,例如:“全国最佳指导教师”证书。 六、权益回报: 1、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选手,将有机会获得国家艺术教育专家名师一对一辅导教学。 2、所有演员的节目表演视频全国组委会将剪辑成活动集锦,在当代中国融媒体中心频道播出。 3、在展演活动中技艺精湛,成绩优异的省地市组委会优先推荐少年儿童参加电影、电视剧拍摄,担任小演员。 4、在展演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青少年,将优先推荐入选“中华名家”艺术人才库,艺术学分银行为其建立艺术档案并有机会参加活动后续的艺术演出。 5、在展演活动中表现优异的团体和个人, 将有机会参与当代中国智库走进百国驻华大使馆文化交流活动,与驻华使节一对一面对面交流。 6、在展演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选手,有机会参加国内外研学活动,不断增进艺术修养,传播中华文化。 七、参赛须知 1、请参赛选手时刻关注全国组委会的官方微信公众号“永远跟党走主题教育活动”。赛事所有相关资讯和通知,包括赛程安排、时间变更、比赛结果等均会在“永远跟党走主题教育活动”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台上统一发布,组委会将不再另行逐一通知比赛选手,请及时查看比赛官方微信信息,避免发生比赛误场等情况。 2、请严格按照章程要求,完整、准确的填写报名信息,并保证其真实性,参赛选手须对自己所报的年龄、组别、曲目等资料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全部责任,如发现有上报虚假或错误信息的按违规处理,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产生一切后果由选手承担。若对章程内容存疑,可以咨询组委会客服。 3、选手报名时请务必详细了解简章要求,选择的参赛组别一经确认不得更改。参赛选手在符合组别报名资格的情况下,可同时兼报多个组别比赛,按照报名要求分别填写各组别报名资料,各组别均需缴纳相应的参赛报名评审费。已缴纳的报名费不予退还,亦不得转让他人或转作另一项比赛之费用。 4、参赛选手须按时参赛,在指定时间内现场报到。选手不按时参加比赛按自动弃权处理,组委会有权取消该选手的比赛资格(如因参加多组别,比赛时间冲突,选手需上报组委会,组委会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5、参赛选手需确保所填报的参赛曲目符合所报组别的曲目要求,参赛者自行对自己填报的参赛曲目负责,比赛曲目与报名曲目不符者不予计分。组委会不存在为报名选手进行曲目核对的责任与义务,若出现参赛曲目与章程要求不符等情况,评委有权终止该选手比赛,产生一切后果由选手承担。 6、参赛选手上台演唱时不允许自报姓名,如有任何违反比赛规则的行为,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7、评委会有权根据参赛选手水平调整或空缺奖项,比赛奖项以评委会做出的最终评判为准,参赛者需绝对服从评委评判。 8、组委会拥有比赛相关一切录像、摄像、图片内容所有权,并可以在比赛筹备、举办期间以及结束后用于比赛相关的宣传,不需要向选手支付报酬。 9、赛事组委会有权更改有关比赛一切事宜,如遇恶劣天气、不可抗拒因素或特殊原因,组委会有权更改比赛时间,或将当日比赛取消,直至另行通知。 10、组委会拥有本次大赛的最终裁决权。 全国组委会联系人:李老师 13381133619、陈老师 17301056077、唐老师 17301059177 “歌唱祖国”2024中国青少年声乐大赛 2024年3月19日 |